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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暗藏四大“猫腻” 高考考生须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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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23: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近高考,很多考生家长都收到各地大中专院校寄来的招生简章,笔者调查发现其中暗藏“猫腻”。提醒广大考生家长小心上当受骗。

笔者在崇仁县部分考生家长手中看到,一些学校的招生简章不仅吹嘘办学条件如何优越,师资力量如何雄厚,甚至故意诱导欺骗考生。下面列举某些院校招生简章几个明显陷阱:

一是不注明就读校址或故意误导学生。校址本来是最有固定属性的概念,一些学校却打着“联合”办学的名义,只注明“挂靠”院校的地址;一些学校合并和建新校区往往只注明本部所在地,新生入校后往往安排到各项条件都不完善的新建校区上学。

二是不写明收费标准。国家教育部本来对收费标准有明文规定,但部分学校却打起了马虎眼,他们往往不注明具体学费数额多少,只公布了一句“学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孰不知,学生入校后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接踵而至。


三是对就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例如“保证100%高薪就业”、“推荐到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或沿海地区安排工作”等等。

四是在文凭性质上含糊其词。一些只有考试培训或者专科教育资格的学校谎称自己能招大学本科甚至硕士。一些学校承诺“专本连读”,孰不知这些学校本身就不具备本科办学资格,却以“自考”“电大”等方式“忽悠”学生。(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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