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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钱波惨遭过往车辆碾轧致死

已有 225 次阅读2012-6-1 00:34

前天早上,上海一醉酒男人从酒吧出来,疑似想走近路爬上吴中路地道上方的水泥格栅,然后横穿马路,不意坠落吴中路地道惨遭过往车辆碾轧致死。

  上海警方传递说,出事男人姓郭,27岁,非沪人员,当日清晨,他前去吴中路地道事发地址邻近的一家酒吧喝酒。

  早上6点左右,郭某分开酒吧,单独一人横穿虹许路,至中环吴中路地道外圈顶棚水泥隔栅处坠落到地道内。男人坠下后,地道内通行的多辆灵活车曾自动避让,最终照样被一辆车撞上,男人被碾轧成两半。6时18分,警方接到报警。

  有多项目击者摄影后发到社交网站上,因图片中男人身体不完好,有人猜想这是“分尸”案,上海警方说猜想不实。

  警方说,碾轧男人的车辆和司机已找到,但还不清晰男人是坠掉队身亡照样碾轧后身亡,变乱责任还在认定。

  记者现场看到,地道边设有隔离墩,上面贴有“制止攀爬,制止坠物”的警示标记。发作坠落的顶棚水泥格栅宽约35厘米,两个水泥格栅的间距超越1米。

  有邻近居民说,事发地往前不远就有汽车调头车道,假如那时郭某多走几步,绕到汽车调头处再横穿马路,也不会这么惨。

  上海政法学院传授姚建龙说,行人穿越水泥格栅一定违背交通律例,需求承当变乱责任。但郭某失落进地道还触及路途治理方防护办法能否到位。

  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志坚以为,若行人失落落地道时摔死,属于不测事情,司机不需求承当刑事责任。假如行人失落落时并没有摔死,而是被司机碾压而死,状况就很复杂,若变乱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在变乱中负非必须责任,司机不组成交通生事罪,但仍需承当民事补偿。

警方透露表现,法医尚未作出判定后果,变乱仍在查询之中。据东方早报、新闻晨报等

(本文转载至中国优鼻新闻资讯门户http://news.youth.cn/gd/201103/t20110317_1515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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