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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要求:
1. 至少精通一门外语,且口语表达能力强,发音清晰。
2. 普通话标准,国家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
3. 具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当资质
4. 相貌端庄,耐心,有亲和力,理解表达能力强。
5. 热爱对外汉语事业,对外汉语专业或中文系毕业或该专业大三、大四、硕士在读优先。
6. 善于沟通,性格积极乐观,吃苦耐劳,敬业诚实,责任和服务意识强。
7.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8. 全天可以安排授课任务者优先。
9. 有书法、绘画等教授经验者优先。
10. 居住在上海
联系方式:02161737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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