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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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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6: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本质研究的方法论特点表现在它的二元论上:现象可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感知,而本质则必须通过理性思维的方式加以把握。事物的本质是普遍的,现象则是多样化的。法律的产生、发展与存在具有普遍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有符合这一客观规律的法律才真正具有生命力。这种认识进路和知识路径渊源于古希腊哲学,特别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与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方式具有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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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6: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我自己明白……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1: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的帖子,也真的只有自己而已……
发表于 2007-6-6 12: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感知和生存我们可以用理想的状态来构筑,而对于法律,这种认知的界定我看就只能停留在文字上,法律和其他社会科学不同,法律的成长从来都是被动的,因为社会利益团体的更迭从来都具有延续性和滞后性,法律是维系利益的游戏规则,永远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尾巴。与其说法律的生命力靠符合规律赋予,我宁愿认为,法律的生命寄生在权力的基础上,最多,可以说规律赋予它灵魂。保持法律的纯粹公立,除非——它不是议会、社团、代表、统治者撰写,而是由非资助的学者撰写。所以,经济学可以前瞻,提前站在社会趋势的下一站,管理学也可以,法律的包袱太重,它快不起来。
发表于 2007-6-6 16: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6-7 16: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暖自知
 楼主| 发表于 2007-6-7 20: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花间一壶酒 的帖子

嗯,冷暖自知。
发表于 2007-6-9 1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专业的文段~~~~~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8: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amue 的帖子

法律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统一规则的需要,既要法制,而非人制。也就是说法律作为规则的一种,他更大程度上是用来规范社会的,当然会倾向于权力阶级,但更中立和前瞻的说:法律也是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种特殊途径,法律是因经济而生,却也有着调控经济发展的功效——或制约或促进,法学家的视野就需要有前瞻性,来制定适合并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则。也就是说,法律看似是解决种种现象的一种手段,实质上是一种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发表于 2007-6-11 09: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爱玲依然 的帖子

:)   法律是堤坝,金融系统才是真正的河流。不是法律、不是总统、不是道德统治这个世界,是几个金融财团。
 楼主| 发表于 2007-6-11 19: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amue 的帖子

法律只是一种制度而已,人类的聪明之处在于让制度更适应或是先于社会的发展。
从本质上来说,决定这个世界的不可能是一种制度,也不会是一种发展,也不会是经济,应该是人——人是意识的动物,活在自己的意识和动物性的操控之下。

[ 本帖最后由 爱玲依然 于 2007-6-11 19:16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2 12: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爱玲依然 的帖子

诚然,我们都需要游戏规则,法律是其中的一种,人类的聪明在于知道什么适应或是先于社会发展的,或者他们更知道哪些先于社会发展,另外一些则是越晚越好。这个潜台词是——让我们尽情的抢劫,直到,直到我们不得不停下来。

在最初,微软的软件只是一个普通的编码程序,现在他成为行业标准,成为社会依赖的生活方式,它成为我们生活默认的一部分,这就是可怕的地方。
我们向银行借钱,然后我们需要还利息,我们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银行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也成为我们生活默认的一部分。我们所有人,我们都在为银行的老板的忠诚的打工。你为什么要读书?因为你要成为合格的打工者。你可以说是为自己,是的,我们都在为自己生活,但是我们不得不、我们不知不觉成为银行老板壮大的肥料。

在我们的国家,银行是国家的一部分,是政府可以长出庄稼的肥沃土地,也是调控的工具,也是政府的口袋;那么看出去,我们可以使用这样的比喻:政府是银行家的保安,法律是政府手中的警棍。我们有一天也会这样,事实上也是这样,只不过我们的保安也就是老板。

[ 本帖最后由 amue 于 2007-6-12 12:2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22: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amue 的帖子

我觉得我们一直在两个层面上讨论问题,我的观点是立足于人类的发展、法律的产生和法律的必要性,而对方辩友则在讨论法律的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政府的作用,从不同的层面上看待问题,而彼此又都能找到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立论,这样的讨论是不精彩的,也是没有结果的……
对于阁下的角度和观点,偶还是很欣赏的,不过由于对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的缺乏,偶有些不能理解,抱歉……

[ 本帖最后由 爱玲依然 于 2007-6-12 22:09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3 1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如此。只不过我没把自己定位在辩友,这里不是品苠畅谈的一种心境吗?难道这里是社团之家的辩论协会? :) 在下只不过借着楼主的由头随便说了说“游戏规则”,我还以为回贴是一种美德呢。
 楼主| 发表于 2007-6-13 2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amue 的帖子

回帖是很大的一种美德:)
发表于 2007-6-14 11: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我一直是严重缺失美德的~  :(
 楼主| 发表于 2007-6-14 21: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amue 的帖子

所以以后要记得回帖,特别是水帖
发表于 2007-7-1 12: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实在是高
发表于 2007-7-2 14: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晕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7-3 17: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哲轩 的帖子

恩...习惯了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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