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u
一.
“她便是这样悄然坐在我的身边,安分宁静地如同一只蜷曲的小猫,我能看的见她小巧挺直的鼻梁,金色柔细的汗毛和微微沁出的汗珠,躲在镜框后的杏仁状的眼睛大大地睁着,盯着老师,偶尔翕动一下,长长的睫毛便如小扇子般在空气中漾开一圈细小的波纹。清晰的眉头细密地铺陈着,削成紧紧的一簇直入鬓梢,我真的未曾想过这样的眉生在女孩身上也是如此的俊俏与好看。她突然间笑了,白如凝脂的面容宛如骤然绽放的一朵栀子花……”
初次认识千盛,是在阿暮的描述中,突然间意识到眼前这个大男孩的成长。
我撑起腮帮,手指捻起桌面上薄薄的一页纸,对着忐忑不安的男孩——嘴角咧开一个细小的弧度。这样不经意的动作,更增添了男孩儿的无助与恐惧。
阿暮的双手开始不安分地扯动衣角,一圈又一圈,仿佛想要打一个结,却怎么也绕不上。“姐姐,你不要笑,本就不想让你看的……”阿暮的头愈发低了下去,仿佛做错了的是他,而不是偷看他日记本的臭姐姐。“求求你了,不要告诉爸妈!”
看着他的窘样,我开始没心没肺地大笑,笑完了补上一句,“哈,弟,你的小秘密我什么时候捅出去过,相信你姐了,恩?”阿暮的眼睛睁得老大,一瞬间闪过疑虑、难以置信、天方夜谭等种种复杂感情,要知道,这个臭姐姐平日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打弟弟的小报告,今天这光景只怕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噢,我可怜的弟弟。一个完全copy下来的咧嘴动作,我潇洒地走回房间,空气余波中荡漾着阿暮的哆嗦——亲爱的暮,这次可不一样,这可是我亲爱弟弟的终——身——大——事哦,哈哈!
一个属于年轻人春心萌动的美好的春日,我的弟弟程暮喜欢上了一个名为千盛的高二女生——当然,这不属于癖好小女生之类,因为我的弟弟也才是高中二年级的羞涩懵懂小男生。
我不由得对这个被暮描绘得极为完美的女孩的真面目感到好奇,究竟是什么类型的女生能挑动我那对女明星的相貌颇为挑剔的臭屁老弟的心弦,还是与那句流传久远的经典俗语“情人眼里出西施”有着某种联系。
短短的五一长假很快就轻易地从指尖溜走,致使我因未有幸见到那位太过传奇化的美女而抱憾——一个多月!很快就开始的忙碌生活使我无暇去管弟弟的事情,也未想过这位美女是否会与自己有进一步的联系。我始终相信缘份这东西,所以从不愿意主动去争取什么留意什么,但这也或许是已经大二的一位活色生香的美女至今仍继续着她的光棍生涯的最重大原因。朋友们都为这样的我感到程度不等的遗憾,他们中包括一些从追求者自然而然转化为亲密友人的男生——他们总是认为既然有着这么好的资本,为何不好好利用,荒废自己大好的青春。荒废么?我自己也不大清楚,但至少我知道,一旦我开始恋爱,我就不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坐下来专心码字——恋爱会使人变笨,包括暗恋,正如程暮此时的光景。
偶尔想起了这码事,我会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叫暮发几张千盛的照片过来,但他总是回答我不好意思偷拍人家,我总是先一哂,继而颇为庆幸属于阿暮的尚未丢失的羞涩与纯真,这与我身边的那些人不同。
天气渐渐炎热。我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它迫使我将我的臂膀抛弃在外,难以避免地会和男生湿答答的臂膀相碰,这样让我没有最起码的安全感。高中时曾与一个很优秀的男生试着接近彼此,却在春末夏初的时节迫于高考的压力而遗忘了对方,甚至连手也未碰过几次。这或许能成为解释上述的原因,一种欲保持彻底纯真的感觉从心底流淌进手臂,使得她们剔透纯洁,不容侵犯。在这个同样的时节,我穿有着很长泡泡袖的白色长裙,棉纱质地,很轻柔,密密的蕾丝花边覆盖住我大半个手背,使她们平时过于苍白的颜色闪出近似金子般的光泽。我喜欢这种白色纱裙,尽管她们价格不菲,却使我心甘情愿去珍藏她们。
羞涩的暮终于传送过来一张千盛的照片,手机拍的,象素不高,只是一个背影,我却一眼留意到了千盛的裙子,白色,纱质,缀有蕾丝花边的袖口和领子。
一样的白色纱裙,一样如花一般绽放的少女,一样随风起舞的飘扬长发,我为这样的雷同感到好奇,甚至怀疑暮用他偷拍的我的照片来糊弄我。然而当我注意到女孩举着的手时,我便清楚地知道,她是千盛,我是我,我们是不同的。
纤长的指,指尖的圆润,不同于我精心修剪的指甲,千盛是没有多余的指甲的,珍珠般粉嫩的五指在阳光下泛出柔和到极致的色泽。一双属于的少女的手,干净无辜。
在我少得可怜的中学记忆中,是有着这样的女孩存在的,或者说,她亦是那般乖巧女孩的一个缩影。她们安静地听课,听话地做着笔记,用心地考试,将指甲修剪地干净齐整——有着简简单单的生活——这一度让我欣羡。我不大清楚千盛是不是这种女生,至少她给我一种错觉,仿佛便应该是这样一般。我真的开始对她好奇,因为这种好奇,我卑劣地支持我的暮,支持他关注千盛的一切。
给予他开始一段最纯真初恋的勇气。
二
学期在一片混乱中轰轰烈烈地结束。我再次已专业课全优的成绩风光归于乡里。
我举着摄像机,面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眯缝着双眼。
七月的阳光肆意地扫射,炙得我终于不得不裸露在外的小臂生疼。街心公园真的不大,树木绿油油地释放着属于它们最旺盛的生命力,我便试图在这样的背后读出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没有风,枝杈纹丝不动,甚至没有鸟和聒噪的蝉,只是单调地泛着金色的光芒。
与《罗生门》中的树林一般无异。
应该发生些什么——我微笑,拉开镜头,一对情侣在座椅上拥抱,而后起身,离开。一个老人牵着孙儿的手,慢悠悠地散步。远处一个男生在看书,很专注的神情。
我习惯于观察别人,就像我观察我的弟弟,弟弟的女友千盛,以及这些不相干的人。
对,我的弟弟成功地开始了他的初恋,他们的背后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都有故事。而我,好像一直是旁观者,并且早已习惯。
看书的男生合了书,起身,挑眉。
我埋了头,调试焦距。
“喂!”有人跟我打招呼,我诧异地抬头,因为声音近在耳侧——便是刚刚看书的男生,白色蓝线格子短袖衬衣,蓝色牛仔裤,很是清爽利落。我报以微笑。
“是在拍我吗?要收钱的哦!”他俊秀的眉眼间洋溢着坏坏的笑意,右手搭上我的摄影架,轻松随意地站着。我面不改色地拎开他的手,“不要碰,它撑不住你。”
他更加肆意地笑了,“你有点意思!学摄影的吗?”
我瘪瘪嘴,不置可否。我注意到他手中的书,有关计算机编程的,这让我对这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产生些微的好感,因为在计算机方面,我是比较白痴。对学编程的IT强人钦佩无比。“那你愿意当我的model吗?”我侧过头,上扬嘴角,确信这个pose魅力十足,“但没报酬的哦!”他挠挠头,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神情:“唉,谁让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俊不凡!美女邀约,有怎能推辞——但我就亏大了,算算看,摆pose的费用,肖像使用的费用,这个,那个费用——”他突然说不下去了,因为我已用夹子把他的嘴夹住了。
“啊——”
对疼痛的反应还真够慢的。
蒋焱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这是我们的初遇——出于一个学编程的男生对一个摆弄摄像机的高挑漂亮女生的好奇。
朋友们笑说我开窍开得太过晚了,但总算是开窍了,值得举国欢庆。
我笑笑,并不反驳什么。蒋焱坐在我的身边,带着宠溺的眼神看着我,捏我的腮帮。他像对待一个小孩子样宠我爱我,给予我最起码的安全感。我感谢上天安排我与他的相见,因为我一直坚信我爱的以及爱我的人会在适当的时机出现在我的面前,不早不晚,不带丝毫的将就或者随意。我珍惜我的感情如同珍惜我的生命。而蒋焱,便是我一直等的男孩。
无可否认,俊秀帅气的焱在这所以美女著称的文科大学里走动时常会引起颇大的骚动,尽管他只是每天横跨两座学校给懒起的我送来早饭,而我亦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份沉甸的爱,在已经逐渐人群熙攘的公寓楼下拥抱亲吻他,喊他宝贝,却不知道会招来多少红白之眼——我相信那时的我是幸福的,也是稚嫩的。
那年,我大三,焱研一,在仅一街之隔的交通大学,有着紧凑却也闲适的研究生生活,时常泡在条件极好的实验室中上上网,写写东西外加无所事事,再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讨课务繁忙的他的小慕慕的开心。“我的小慕慕啊,”每当他这样唤我时,我都忍不住在心中漾起甜甜的蜜来,“天气冷了,要加衣服喽!感冒了,我可不管你喽!”嘴上虽然这么说,每次因为我只要风度不要温度搞得自己发烧流涕,躺在公寓的床上起不来的时候,还是他第一时间冲进来,端茶送水递药直至我能够下床,才肯离去,弄得宿管阿姨都对他赞不绝口,大开方便之门。我必须得承认,焱是个好男人,太好的男人。
而这样的他,自然是有故事的。他曾经和我坦白过,在遇到我之前,或许更早,他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一个同样漂亮优秀的女孩,却因为年少并且学习的压力,不曾将这段爱说出口。等到两人都高中毕业,能够在一起时,等待女孩的却是去英国的签证——还未开始,就已结束。为了弥补这段缺失的失落爱情,他试着接受几个女孩的追求,却每一次的无疾而终——不认真,便注定了没有任何结果。在他和我说这些的时候,他认真地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眸闪耀着莫名的光芒,令我有莫名的感动——使我相信我便是他一直在等的人,而他亦是——我的亲爱的。
在这样的他面前,我彻底失去了一直伪装着的坚硬外壳,表现出从未有过的温和柔软,和每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小女孩一样。我开始放弃写那些凄厉诡异的文字,而转向轻松活泼的能够散溢出阳光味道的言情——能否认吗,他改变了我,而我亦不知道失去了他,我该怎么继续独自一人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趴在寝室的床上寂寞生活?不,幸福的生活来得不算早也不算晚,我不会让自己再回到过去,我会一直牵住焱的手,拥住他的肩,然后嫁给他——多么简单而稚嫩的梦想——仿佛多年前的小女孩,在梦中遇到她命中的白马王子,悄悄地在他的耳边说要嫁给他——空气中有花朵绽放的啪啪微响,虽然季节已经在一年的最末。
焱,我爱你,请你一直也爱我。
我在年末用文字代替影像纪录关于我们的爱情。
[ 本帖最后由 白雍容 于 2007-7-12 23:3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