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强调法治应大于人治的原则
人治依赖于人,全部法律及规定能实行的希望全寄托在这一个人身上,当此人不再干下去了,规定就失去了执行所依赖的基础
而法治则是一套完备的具有可执行性的死规定,不论是谁来执行都不会有太大区别,防止发生最坏情况(比如哪天上来一个不合格的新版主,滥用职权等等)。
就一个论坛来说,法治是以版规为底线,而人治则往往以公共道德为底线(这个道德在论坛来说就是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的要求是高于法律的,因此人治会扼杀一些并未违背法律的行为,从而限制人权。
如果具体到一个行为来说,刷屏这种事就并未触犯哪条版规。但是很多人不喜欢。所以如果斑竹不够开明的话,刷屏刷得开心的人就往往被打击。这是多数人的暴力,不是民主。民主的精髓在于包容,在于顾及他人感受,在于“我不认同你的行为,但我誓死维护你依法这么做的权利”。在这种气氛感召下,未违法但不道德的行为也会少很多。民主之所以被推为普世价值观,就是因为它是主张人性的,能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而保障民主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法治取代人治。
以上说了很多跟刷屏无关的事,但是还是忍不住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