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毕业生鉴定、派遣等工作总体日程安排
(1)6月10日前 结束全部成绩登记和论文答辩。
(2)6月11-15日 毕业教育,毕业鉴定。
(3)6月18、19日 办理离校手续。
(4)6月18、19日 托运行李。
(5)6月18日下午13:00 发报到证。
(6)6月19、20日 发派遣费。
(7)6月18、19、20、21日 举行毕业典礼,表彰优秀毕业生。
第一场时间:6月18日(周一)上午8:30,地点:中山北路校区体育馆,对象:中山北路校区本科、专科、硕士毕业生。
第二、三场时间:6月19日(周二)上午8:30、下午1:30,地点:闵行校区篮球馆,对象:闵行校区硕士毕业生。
第四、五场时间:6月20日(周三)下午1:00、下午3:00,地点:闵行校区篮球馆,对象:闵行校区本科毕业生。
第六、七场时间:6月21日(周四)上午9:00、下午2:00,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礼堂,对象:全体博士毕业生。
(8)6月21日 退宿离校。
学生处(学工部)
一、6月13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预处理工作。本专科生在6月20日前办理完离校手续。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1、6月1日前领取学生档案,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2、6月18日(中山北路校区)、6月19日(闵行校区)领取档案转递单和寄档地址。
3、毕业班辅导员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各种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贴好邮寄地址,于6月26日-28日送回学生档案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三、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14、15日收齐《毕业生登记表》,统一送至闵行校区办公楼206或208室盖章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四、毕业班辅导员将本专科毕业班学生证和校徽收齐,并于6月18、19日交至学生处(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2室)。
研究生院管理处
一、6月5日前毕业研究生完成网上办理离校手续的申请工作,6月8日前各单位辅导员完成相关的审核工作。
二、5月28日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本科生直升本校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以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名单。
三、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于5月28日—6月1日将本院系学生证、校徽收齐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处。
四、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1、6月1日前到学生档案室领取学生档案,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2、6月18日到中山北路校区、6月19日到闵行校区领取档案转递单和寄档地址。
3、毕业班辅导员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各种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贴好邮寄地址,于6月26-28日送回学生档案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五、6月8日前各院系收齐填写好的学籍卡片一式两份并上交研究生院管理处。
六、5月29日—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将填写好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12室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盖章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七、6月21日,为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非在职研究生发放毕业证书。
财务处
一、各院系6月8日以后,不再批准毕业生借款。
二、财务处将欠费(学费、住宿费以及暂借款等)学生名单告知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协助做好清欠工作,相关信息上传学校公共数据库。
三、尚未结清学费、住宿费和暂借款的毕业生,需在6月15日前将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如因欠费问题无法通过,可以到以下地点咨询办理: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108室(联系电话:62235774)
闵行校区办公楼101室(联系电话:54344673)
四、6月19、20日,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和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到财务处领取派遣费。
说明: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主要是用于缴费和领取助学金等费用。为保证学校发放费用的渠道畅通,如需销户的毕业生,请在毕业离校后再办理销户。
保卫处户政科
一、毕业生迁户流程
1、毕业生和辅导员提供户口迁往去向给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具体以就业咨询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2、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将填写过户口详细迁往地址的同学名册分校区分批次转交保卫处户政科(6月11日—6月底),保卫处户政科送交两校区所属地派出所。
3、派出所将学生户口迁出,并打印《户口迁移证》。
4、各院系辅导员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约于6月18—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发给学生本人。
5、学生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于30天有效期内到迁往地落户。
二、毕业生迁户注意事项
1、因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量巨大,同学和辅导员须尽早提供准确数据,以便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数据汇总,派出所有足够的时间办理《户口迁移证》。户政科将尽量依据每批次同学数量和派出所的工作进度将预计领取时间在校园网主页及保卫处网站公告。
2、户政科不接待学生个人领取《户口迁移证》。辅导员须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同学本人,同时做好签收记录。
3、派出所规定,2011年6月15日始停止办理2011届毕业生户籍证明。
4、如需变更学历及婚姻状况,可于6月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更改,也可在户籍迁往地办理落户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
三、户籍迁移相关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保卫处户政科:
中山北路校区教材科对面保卫处202室
联系电话:62232632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办公楼保卫处114室
联系电话:54342652
长风新村派出所:普陀区怒江路131弄100号
联系电话:22048457 (17:00-20:00拨打)
工作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
塘湾派出所:闵行区北吴路三新街78号
联系电话:24063367
工作时间:8:30-16:30(周一至周五)
9:00-16:00(周六、周日)
四、关于规范填写户口迁往去向友情提示:
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系统里迁往地址不能自由填写,必须按省市县逐级选择行政区域,且派出所无互联网络不方便使用搜索引擎,遇到迁往地址填写不完整、所属派出所填写错误等情况则无法及时打印《户口迁移证》。
再次提醒广大毕业生同学:一定要谨慎、规范填写户口迁往地址!请辅导员务必提醒同学保证提供的迁往信息精准无误。
正确的填写方式为:
★迁往外省市:**省**市(县、区)**门牌号或**省**市(县、区)**单位具体名称,以上供参考,迁往地有特别规定的以迁往地要求为准。
★迁往本市:
落户集体户:上海市**区**路**号(单位名称可写可不写)+所属派出所名称。
例如: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
落户家庭户:上海市**区**路**号(弄)*室+所属派出所名称。
例如: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895弄53号101,长风新村派出所
团委
一、6月11-15日团员学生持本人团员证到所在院系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院系团委在团员证中的“团组织关系转移”一栏中填入相关事项,并加盖院系团委公章。
二、如团员证遗失,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11-15日到校团委组织部补办(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2室)。补办团员证需持院系团委证明并交一寸照片1张。
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
一、核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及院系就业方案。所有毕业生均须落实毕业去向,并提供相应的户档转移信息。已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核对个人去向信息,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登记去向信息。毕业班辅导员以院系为单位与校就业中心核对就业方案,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中午12:00。
二、领取毕业生报到证。6月18日下午1:00起,毕业班辅导员到校就业中心办公室领取毕业生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毕业生档案。涉及户籍审批、暂缓签约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与发放西部就业奖励。6月6日前正式签约的、到西部地区就业的非免费师范生和到西部地区县镇及以下基层教育单位的免费师范生申请“华东师范大学去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格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中午12:00,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就业中心办公室。发放证书及奖金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交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师范生辅导员于6月21日16:00前收齐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交至就业中心审核整理。逾期未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于8月23-27日将相关申请材料补交到延安西路900号305室。
五、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获得过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办理离校前需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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