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勿购丰田皇冠 宣传事实两个样
出了问题踢皮球 用户安全谁保障
本人于2007年读到《世界经纪人》杂志2007年3月 号里面有关丰田皇冠车的广告介绍,于2007年12月25日购买丰田TV7250轿车一辆(车牌为:粤U25979)。2009年4月30日,本人驾驶该轿车途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护堤公路,按行车路线正常行驶,对面一辆出租车因超车越线与本车碰撞,由于当时两车时速都较快(70公里/时以上),碰撞力度可想而知,结果造成本车保险杆碰断,两车车头严重损坏(见图1,图2丰田皇冠受损情况,图3,图4为的士受损情况,于此也可见当时的碰撞力)谁知该车车内设置的四个安全气囊全部未能打开,导致本人受撞击,前额裂伤等伤害。
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肇事出租车司机负其应负责任。但因丰田皇冠车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却引起我们对丰田皇冠公司宣传和承诺的所谓“座舱保护”、“质量避免所有可能造成的伤害”等等的思考。
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本人分别向潮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投诉,引起他们的重视,在市消协的帮助下,找到丰田委托的汕头市丰田合众4S店。6月9日,又按该店的要求,将车拖到汕头该店,市消协有关人员也到场。但该店却又出尔反尔,推托说他们没有检测的权力,要等厂家派人来,又不给确切的时间,此事一直拖到现在,一点也没有向消费会反馈丝毫讯息,如此将责任踢皮球,欺骗消费者拖车数十公里(来回近百公里),令人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广告宣传和公开承诺产生怀疑。
鉴于上述情况,在如此不得已情况下,为维护自身权益,本人决定网上诉求,并将有关图片公开,请网友们评一评、议一议,为保证其他购车者的安全,厂家应将这类车召回处理,同时也善意提醒想购买丰田皇冠的朋友们,勿相信他们的任何宣传和许诺,慎勿中招,最好不要与这类没有诚信的企业打交道,不要购买这样没有质量保证危及自己安全的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