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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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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9: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度解读《三方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易,解除《三方协议》难

    本解读为个人观点,非官方解释。本解读旨在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供各位毕业生签

订三方协议时参考。未经本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解读提供给他人使用,本人不对他人因参

考本解读而承担任何法律意义的责任。

   提醒各位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要慎之又慎,三读通过不为过。
为什么要读三方协议,因为任何语言描述的文字在读的过程中才不至于理解错误或者出现

疏忽大意而给自己带来法律的风险,很多人可能是第一次接触合同,第一次作为民事主体

和他人签订合同。
    一、认识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
    关于高校毕业生所签订的三方协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劳

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相关的条文予

以明文规范。实践中此类纠纷,法院通常适用民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判决。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

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劳动合同法解读》解释为“对于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的

,如果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适用民法有关规定,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规定”。从某种意义

上讲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可以看作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者协议。
   当然,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读也是非正式解释,在实践中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我个人认为高校毕业生所签的三方协议有一定的身份关系的存在,根据《合同法》第二

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从本条看三方协议适用合同法规范有些牵强。但是司法实践的处理还是应当遵守。
综上,三方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性协议,是为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预约,在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下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
   且看《民法通则》关于违反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

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提醒毕业生注意的是,不仅民法的相关规定要遵守,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也要遵守。

如《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就是地方性规章,其第三十条规定: 就业

协议签订后,若学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违约方按就业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并由双方签

署违约协议文件;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学生在与

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以及原用人单位的违约协议或解除

协议文件,到校就业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综上,可以得出三方协议是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

预约,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民法还是地方性法规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条款参照适用。由于

三方协议不得随意解除和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因此三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非常强的

,可以说解除劳动合同易,解除三方协议难。
   其生命短暂,但是威力巨大。
   既然三方协议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我们应当遵守。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如何在法

律的襁褓里保护好自己。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首先要知道以下3个要点,如果你对法律、

对三方协议了解透彻,这些法律风险都是可以防范的。
   知悉三方协议的时间效力
    要命的短暂效力:报到后一个月
    三方协议的效力条款摘抄:(上海高校)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

相关录用手续。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综上,三方协议的效力仅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起算一个月内有效,

一个月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适用劳动合同法,大

家都知道牢牢守住两个条款: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两兄弟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

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

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

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任何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还是请大家记住无论三方约定了多少违约金,报道后1个月,三方协议已近完成它的使命。

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事先在三方协议中有其他约定的承诺,如单位提供的非法定福

利,如住房补贴等,这些约定最好是书面的,非口头的承诺,最好另外以合同的形势或者

其他书面的形式约定。那么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中才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三方协议的违约金问题
   高昂的违约金敢不敢签,违约了该不该交。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单位并不在乎你违约,或者他们本来就预留了一部分违约的名额,

也就不在乎你这点违约金。但是,任何违约都会产生成本,造成不好的负面影响,对己对

单位都不好。但是如何把握违约的成本,还是要注意三方协议的格式条款。
上海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中违约金的条款中有这样的一个提示条款:(注:建议金额不高

于第二条约定的乙方月收入数)。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条款呢,应该有两层含义:
第一提醒单位和学生违约金最后约定为一个月的工资或者更低。第二层含义,如果违约了

如果一方提出违约金过高,法院一般以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衡量。
当然这个标准只是这份格式合同体现出来的,以及根据以往判例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很强

的法律规范性。
    前面说到对于三方协议,法院在实践中也适用合同法判决,那么如果认为三方的违约

金过高,毕业生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二)(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5号)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

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

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那么你可以测算你所签订的这个企业招一名员工的成本的130%赔偿,超过这个标准应当

算过高。
   毕业生应当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善意提醒用人单位以此标准填写违约金,当

然如果为了保住工作不得已填高了,一旦出现纠纷也可以要求法院调低。但是你的成本也

比较高。
   公务员、考研、留学违约怎么办?
再次提醒毕业生看三方协议,上海高校三方协议格式条款中的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国家需要,升学(留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形达成如下处理办

法”:
   本条对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考上研究生、出国留学的人来是说非常的

重要,整个三方协议唯有此处空出一行,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自行约定。既然格式范本中

有这样的约定,说明这样的约定是倾向于这几类毕业生不适用违约金的条款。
一般情况下可能是双方都没有在这里填写。如果企业没有在这一行填写,应当是企业没有

让律师看,或者默认了这些人可以违约。
如果企业明确填写了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等,如果你是属于这一类人员就要考虑签约的风

险了。
   这一处最好填写,如果空白,双方都可以填写上去的。如果此处空白,之后填写,最容

易产生纠纷。
   最后还是提醒各位,慎重选择工作,谨慎签订三方协议。如有问题可以申请加入
2010职场沙龙QQ群96120406。我会在下班或者抽空解答各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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