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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海德堡坠入情网》—龙应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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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5: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25 编辑

在机场外边,我把车停下来;停得有点猛,我们骤然往前倾倒。我说,对不起。他跳下车来,回身拖出行李,干干地说:你不必下车。


他转身向大厅走去。肩上的旅行袋使他有点倾斜,我也注意到,他的腿,还是稍微内弯,O型腿。他的左手提着一个我为他买的小提箱,里头装着素贞的骨灰。


我发动车,一声冲上公路。这是个没有速限的国家,也因此是个高风险的国度。左邻右舍的人――北边的丹麦、挪威、瑞典人,西边的法国人,南边的瑞士、意大利人,慢吞吞地将车开到边境,一进入德国,就开始放纵狂奔。结果往往是车子开始冒烟、解体,这些车子不能适应突然的解禁;要不然,就是车毁人亡。


时速两百公里,我在快车道上亡命似的奔驰,眼前稍慢的车一辆一辆往右线闪开,躲避我瞬间的逼近。心情不好的我,脸色铁青,两眼发直,手指紧紧抓住方向盘。指针爬到两百三十公里时,我狠狠凝视前方的两眼好像也已逼近死亡的冲动和恐惧,我的额头发烧。


四点半。现在,帕维尔在他的房里开始等我。他也许点上一支烟,把腿搁在茶几上,面对着门,等候我敲门的声音。他不知道我不会出现。今天不会,明天也不会。


让他去等。


进入海德堡市区,不得不慢下来,车子沿着河缓缓地滑行。那卡河流着茵绿的水,白色的天鹅闲闲地在水面垂柳间飘浮。有人在河边脱光了衣服晒着太阳。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呢,在这样一个美好的下午。


素贞的头,已经洗干净了――日尔曼人是个一丝不苟的爱干净的族群。她的头摆在一张看起来像手术床的大桌上,白色的床单覆盖着下巴以下,我看不出他们是否已经把她的头缝到脖子上,或者在被单下,头和脖子之间仍是空的,我也不好开口问;我是来认尸的。


长到四十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不,其实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十几年前在台南医院的急诊室里。父亲被街上的野狗咬了一口,我带他到医院检查,怕有狂犬病。


急诊室里挤满了人。一个妇人高举着自己的手,那只手上的拇指被什么利器切了,血淋淋地折倒下来,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她的手掌。一个年轻男人盘腿坐在地上,不断地点头。


然后有个担架被抬进来,一声摔在地上;担架上躺着的是个两眼空洞、嘴巴张得大大没有牙齿的老头。


有这种脸孔的老头,你一看就知道是个独居的老兵。


穿着白褂的年轻医生蹲下来,从口袋里取出小灯,撑开老头眼皮晃了一下。


死了!


他说。站起来,走开。


老人两眼睁着,白腊腊的,好像没有眼珠。好奇的我走近瞧瞧,那两只眼睛像某个大门敞开的人家,只是里头没有人。


可是,我怎么不记得死人的皮肤是这样的?素贞的头颅,像腊做的,很假,而且皮肤有点透明,似乎里面是空的,那只是一个圆形的腊壳。


检察官问陈子铭要不要看他太太最后一眼――不是认尸,因为我已经作为报案人认过了――是问他要不要作为纪念地看他太太最后一眼。陈子铭摇摇头,检察官点点头。


子铭下飞机的那个晚上,在他的旅馆房间里,我就告诉他了。素贞的身体,在塑胶袋里找到;素贞的头,被丢在歌剧院后面的大草坪,由一丛巨大的玫瑰遮着。


他闭着眼睛听我叙述。


我是不是该省了这些细节呢?也许吧!可是,诚实是我的人生座右铭,讨好而虚假地和老叶共同生活了八年,在我搬出的那一天,我发誓今生再也不忍受任何假的事情――假的爱情、假的誓言、假的善意、假的幸福。


现在,我也不给子铭假的慈悲。既然他的妻子是这样死的,为什么他不该知道呢?如果素贞能够忍受人家用钢锯锯她的头,作为丈夫的陈子铭至少该忍受知道他的妻子被人锯了脖子吧?他的痛苦能跟素贞比吗?


蚂蚁爬满了她的眼洞。我再加一句,不眨眼地盯着他。

发表于 2010-4-2 15: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看过这本书。但是忘记了,只记得题目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5: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审核通过了……
最近看过的小说,与其大家看某些诗歌,不如跟我一起看看小说吧,更打发时间。我比较实在……
不过,电脑上看总是累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图书馆看看哈~~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5: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23 编辑

他紧闭的眼睛流下了泪水。泪水流过他唇边的胡须,滴在他白色的衬衫领。这么雪白的衬衫,而且显然烫过。素贞不在的这些日子,谁帮他烫衣服?他的母亲?子铭的妈是那种会在母亲节被选为模范母亲的妈妈。丈夫在海上失踪之后(在我们那个渔村里,经常有人出了海就不再回来,有一次我们还在沙滩上捡到一条被鱼咬烂了的泡得发白的人腿),她就在市场里摆面摊,干面、意面、肉丝面。子铭小的时候,她用一张小花被将他裹起来,紧紧绑在背上,空出来的两只手就可以下面洗碗。



是上了小学之后吧,有人说陈子铭的腿是弯的。我们偷偷在他背后研究过,而后附合说:对,背着长大的小孩都有O型腿。



上了小学的子铭是个剃了光头、眼睛灵活却不说话的小男生。他每天穿着油渍渍的卡其制服帮妈妈招呼客人;客人少的时候,他就趴在摇摇晃晃的桌子上做功课;功课当然也得自己做,因为他妈只认得09的数字,什么人欠了几碗面钱未付、对面老张送来几瓶啤酒什么的,她用粉笔记在一张小小的黑板上。



她和卖蚵仔面线的驼背婶去标会时,就在一张小纸条里包上几枝火柴棒;火柴棒的枝数就代表她开出的价钱,一枝代表一百块还是一千块?我忘了。



素贞是牧师的女儿,白净净的脸蛋,穿着干净的衣服。教室外面有一个打水的帮浦,下课铃一响,我们争先恐后从窗子跳出去,一群孩子抢着帮浦用力打水,另一群就将头放在水喉下面把头发淋个湿透,然后设法把头上的水溅到别人身上去。素贞就站在一边看,带着有兴味的微笑,露出嘴里的牙齿矫正器――那个年代,乡下的孩子有许多连牙刷都没有,她却戴着牙齿矫正器。安静而彬彬有礼的素贞,让同学们喜欢、老师们宠爱,我,却嫉妒着她天使般的性格。我有仇必报,恩怨分明。有个傲慢的里长的女儿把我养的蚕打翻在地上,故意地;我一句话不说,冲到她桌前,把她的作业本子扯个稀烂。



素贞却是一头雪白的羔羊,她的纯洁只能激起人们的爱怜。



每个星期天,素贞一家人上教堂,当然,教堂――好像叫圣公会――就在她家隔壁。或者该倒过来说,她家就在圣公会的院子里。大概是三年级的时候,素贞开始为圣诗班伴奏。风琴的声音从教堂中传出,载着风的翅膀,飞到我们光复一村的村子里来。我们一窝人就钻出低矮的房子,坐在向风的墙头,听那美丽又带点哀伤的乐声。



然后素贞和牧师娘来到市场。我们打着赤脚,或者拽着不是太大就是太小的拖鞋,素贞却总是穿着黑色漆光的皮鞋,而且永远有白色的短袜。她们进入市场时,我们都要为她们的鞋子担心。地上有积水,是雨水、宰剁鸡鸭剖鱼的血水,还有腐烂菜叶的混合,呈酱油色。



她们母女俩撑着伞,提着菜篮,小心地躲避地上的坑坑洞洞。



你每顿饭前都祈祷吗?我问。



她点头,还有睡前。她的辫子上扎着红丝带。



那么多次?我惊异地再问。



她微笑。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5: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23 编辑

偶尔,牧师一家三口到市场去吃消夜。是为了特别体恤女儿的同班同学,还是子铭妈的面实在好吃?他们总是坐在子铭他们的面摊上。右边是筒仔米糕四神汤,左边是蚵仔面线蚵仔煎。我和爸妈,当然还有永远流着鼻涕的弟弟和妹妹,多半坐在饺子大王老张的摊子上,就和子铭他们对面。生了一脸麻子的老张是广东人,爸爸的牌友。因为他老输钱,所以爸爸经常命令我们来到张伯伯的饺子摊,把他欠的钱一粒一粒吃回来。尽量吃!爸爸得意洋洋地说,再加几个卤蛋。


牧师一家人文雅地吃着面,不时用自己随身带来的餐纸拭嘴角。其他的客人,譬如开野鸡车的黑鼻仔、在海边站岗放哨的老兵(他们的名字多半是老张老王老什么的),他们都卷起裤管,一只腿高高跷在板凳上,拿起大碗酒往嘴里倒。


子铭很忙。他才九岁吧?我们二年级。他用一块稀烂的丝瓜布用力地擦桌子。人瘦小,好像整个人得趴上去擦,竹制的桌子在他身体下吱吱作响。然后他分筷子,那个时候还没有用了就丢的竹筷。他用两手从一个大水盆里捞出一把筷子,使劲地甩,把水甩掉。当然筷子还是湿漉漉的,但没人介意。只有牧师娘,掏出皮包里的卫生纸,细心地将一家人的六支筷子一支一支擦干。


子铭端面时,走得极慢,两眼盯着碗前的水泥地板,就怕摔跤。汤碗冒着腾腾热气,极大的碗,显得他的手特别地小。他的手指似乎对烫也没有感觉。他战战兢兢地把面碗搁在桌沿,牧师就微笑着摸摸他头。


我不记得子铭有过任何表情。他并不和我们打招呼,虽然我们早上还坐在同一个教室里。他只是低垂着眼睛,听清楚面的名字,回身告诉母亲。脑后扎了一个髻的母亲则永远站在不断往上泉涌的白花花的水汽里,时不时往围裙上抹抹油腻的手。


吃消夜的人往往半夜还来。子铭和母亲等着最后一个客人走了,才开始收拾桌椅。第二天早上八点就要上课,他到底什么时候睡觉呢?我不知道,也没想问过。他反正不和我们玩。下课铃响,我们一窝蜂冲出教室,他总留在教室里。上课铃响,我们冲回来,他还坐在他位子上。


这样的一个孩子,后来考上台大电机系,当然是乡里一件大事。蚵仔面线的驼背婶送去一大串红色的鞭炮,里长送给子铭一支钢笔,钢笔上刻着万里鹏程四个字。


这样的一个孩子后来得了奖学金到美国去读书,那更是大新闻,连我都辗转听见了这个消息。那个时候,我早已离开茄肉乡,我在柏林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留学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6: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看过这本书。但是忘记了,只记得题目了。
鹅说: 发表于 2010-4-2 15:56


写得很好,就忍不住分享了。
龙应台的小说其实也很耐看。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6: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a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22 编辑

在走道里遇见系主任迎面而来,我赶忙低头假装翻看手里的书本,却被他叫住:


像昨天那样的事情,他皱着眉头,您下次能早点和我说一声吗?


他指的是我让学生将一批过期的期刊移走的事。


也许。


我皮笑肉不笑地走开,知道他愣在那里,正半恼怒、半困惑地瞪着我开始发胖的背影,后悔聘用了我。


他不喜欢我,我知道。但谁在乎呢?我不靠别人的喜欢过日子。和老叶决裂之后,我才知道每个人都是一个孤岛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哈!我不再靠取悦于别人过我剩下的人生。


教职员的信箱就在走道里。和往常一样,我打开自己的那一格,里头一大堆纸张,没有什么信件。我不太写信,久而久之,也不再有人给我写信。通知单倒是一大把;星期几什么人来演讲,请鼓励学生参加、新建系馆停车场开始出租、一年一度联谊郊游在几月几日举行请报名……


竟然底下有一封信,素贞的,不,素贞写给别人被退回的信。收件人是台北市一三巷四十五号五楼陈子铭


她忘了写上丽水街,被退了回来。


我将信拿到窗边,就着光看邮戳上的日期。


五月――五月二十六日。我心跳得厉害,两腿发软。支撑着找到一张椅子坐下。这是真的吗?素贞是二十五日离开我去赴约会的,尸体在二十八日找到。二十六日她写了――不,寄了这封信?会是她自己寄的吗?或者……


我必须读这封信。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6: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9 编辑

素贞腊黄死亡的脸孔浮上来,我坐在走道阴暗处,几乎站不起来。我甚至于用手指抚摸了她的脸颊,脸部肌肉在手指轻微的压力下凹陷下去,像面团,像不新鲜的猪肉。她本来是酒涡的地方反而鼓出来,因为浮肿。


到河边去吧!


系馆在老街上。老街由一块一块的青灰色石头铺成,高跟鞋很容易陷进石块与石块之间的隙缝。对于我,那已不是问题,我早已不再穿高跟鞋。譬如现在,我脚上趿着双典型的德国健康凉鞋,非常不秀气,像养牛的农妇准备一脚踩进牛粪的那一种。


街口,和往常一样,坐着三两个流浪汉,怀里抱着酒瓶,红肿的烂眼迟钝地看着路人。他们的身体有尿骚味。其中一个头发脏成一团的人岔开腿歪坐在地上。裤子显然已没有拉链,我瞥见他的毛发和阳具。


里头不知有多少跳蚤,我想。


转上大街,迎面而来两匹高大壮硕的马,拖着满载游客的马车,踢踢达达地过来。旅客,多半是马克?吐温嘲笑过的幼稚的美国人和表面恭谨驯服内心却是恶狼的日本人,带着照相机和愚蠢的表情瞻仰不朽的海德堡。


街道不宽,我站在一家书店橱窗前,让马车通过。马匹经过眼前,滚动着一股气味,是干草和马汗的混合吧?倒有点像男人下体毛发的气味,说不上是好闻还是不好闻。


一阵莫名所以的不快袭来,我拉开大步往河的方向走去。


可是从这里到河边,势必要经过大学广场。


广场上熙来攘往,多半是学生。二十多岁的男人,瘦削的脸上有棱有角,二十多岁的女人,散着头发,摆着细瘦的腰肢。他们有的骑着车横冲直撞,有的背着书包,素着脚,边笑边走。


再过二十年,你们也会和我一样,皮肤逐渐干掉,眼角拉下来使本来圆溜溜的眼睛慢慢变成三角形;本来是棱角的地方肥圆起来变成一叠一叠的赘肉。过了二十年,你们就会和我一样,体重多了一点,灵魂少了一点。


广场中央植了几株会开香花的槐树。就在那槐树旁,几百年前横眉冷眼、有棱有角的马丁?路德站在那里面对群众,辩论天主教改革之必要。他是卡来尔所崇拜的那种英雄典型,而路德这个英雄似乎在他的中年和老年都不曾堕落。


但是我不曾见过不堕落的英雄。


也是在这个广场中央,素贞和我头一次见到钢琴师。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6: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0-4-2 17: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字体能不能大点儿~~
JJ看的有点累~~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8: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字体能不能大点儿~~
JJ看的有点累~~
火星瓶子 发表于 2010-4-2 17:37



    哦~~~~
屁颠屁颠跑去改~~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8: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字体能不能大点儿~~
JJ看的有点累~~
火星瓶子 发表于 2010-4-2 17:37


改好了~~
只是第一段没法改……
说无权编辑已审核的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8: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8 编辑

那天天气有点儿阴晴不定,一会儿阳光像金粉一样打在肩膀上,一会儿乌云密布,风雨欲来。我们从面包店一推门出来,就听见钢琴的清越,从广场中央传来。那儿已经围了一堆人。


这样的街头演奏可还真没见过。海德堡的街头乐师不知有多少――拉小提琴的、吹法国号的、打鼓的、弹吉他的、清唱的……可是,当街弹钢琴?


那是一架残破不堪的钢琴。琴盖早就脱落,三只漆已剥落的腿,有一只还用铁丝绑着。琴键上的白键颜色老旧,像一排老人掉剩了的黄牙。黑键有些脱了皮,露出肮脏的木色。


我们的眼光投射在钢琴师身上的那一刻,阳光灿烂,把正在专心弹琴的年轻人的头发照出一圈金色的光环。他偶尔抬眼,眼睛有干净的天空的颜色。真是个美丽的年轻人!我似乎听见身边素贞深深的叹息。他的长发没有梳理,随着他手臂和双肩的摆动而不时落到胸前。黑色的贴身背心,露出他突显绷紧的肌肉。下面是条牛仔裤,光着脚踩着琴板。


年轻人的脸孔被太阳晒出一种健康的红色,当他垂首看手指下的琴键时,眼睛就是两弯浓密的睫毛。他的嘴角有一点浅浅的笑意。


萧邦的旋律像沾了魔粉的箭,射中了人们跳动的心脏。这不是严肃僵硬黑暗的音乐厅,这是空旷的广场,在蓝色的天空和摇晃的槐树之间。人们被点了穴道似的,全身静止,生怕错失天空和槐树之间哪怕只是一个音符。


我看到钢琴的琴盖了。它被搁在地上,上面摆了一个破口的陶盆。陶盆里有许多钱币、几卷纸钞,还有一枝鲜红带刺的玫瑰。


有一只细致的戒指。一支口红。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8: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7 编辑

曲子悠然停止,掌声像忍不住的爆炸,劈劈啪啪响个不停。有人大喊:


“FantasieOP49


钢琴师微笑着,似乎在等其他的点曲。素贞轻声说:


好贪心啊!Fantasie一曲就要十二分钟呢,不把他给累死!


在我右边站着一对母女。穿着优雅入时的母亲对抱着一叠书的女儿叹气:


唉,能有这样的女婿多好!


同意。女儿说得干脆,眼睛还盯着前面,他太迷人了。


不过,做母亲的笑了,他养不了家。


女儿顽皮地撞了下妈妈,说:


你怎么这么陈腐,妈妈,我将来是建筑师,我可以养他呀!


琴声又响起,人们重新安静下来。


素贞对我耳语说:小夜曲,二十七号之一。


没人注意到,阳光早已被乌云遮去,广场阴暗下来,风刮着槐树,劈哩啪啦扫下一阵叶子。在一片肃杀中,雨点开始扑打下来。光明和黑暗交替得如此迅速,简直像一场天意合作,令人措手不及。


钢琴师跳起来抢救钢琴,群众七手八脚地帮着推,目标是广场东边一家书店的遮篷下。有人去拾琴盖和陶盆,有人为钢琴师殷勤地打起伞。


钢琴被推到了篷下,有人将小圆凳抱了过来,让钢琴师坐下,有人喊:


“Impromptus29


有人说:


让他休息一下。


一个戴帽子的老太太走过去,张开双臂热情地拥抱钢琴师,亲他的脸,说:


孩子,你太美了!


钢琴师只是笑,牙齿极白。


老太太正走开,一个穿长裙的女孩亭亭走向前,把手腕上一个镯子取下,弯身搁在陶盆里。


年轻人,我身边的母亲大声说,我正在物色女婿;你愿意待会儿和我的女儿一块喝咖啡去吗?


年轻人的眼光和未来的女建筑师接触。


他笑了,露出整齐的白牙,好,再弹最后一曲。或许大伙儿想一块儿去呢!


话还没说完,他的手指已经按下。音乐像手里的白鸽,翩翩飞起。


雨,在遮篷外淅沥淅沥落着,和钢琴不断升起的咚咚声组成一片奇异的风景。


我没忘记看看表,快到我上课的时间了。走吧!我扯扯素贞。


――”她根本不动,听完。


可是听完了她还是不肯走。我们也去吧!她说。


去哪里?


她指指钢琴师,一小撮人已经包围了他。


我要上课你忘了?走吧走吧!我跨出步子,却发觉她没有跟上来。


我停住脚,瞅着她。


她看看我,又回头看看正站起来的钢琴师,脚,没有目的地挪动了一下,又回头看我;在一瞬间她必须决定她的方向,她显然不知所措。


走吧!我说,转身往教室方向走去,不再看她。我十分肯定她会跟过来。我真的要迟到了。


当我直觉她不在我身后而回身寻找时,她已经直直地往钢琴师走去。我只能越过人头大声喊:


要不要等你吃晚饭?


她没听见。也许是因为教堂的钟声刚好宏亮地响起,当当地震着耳鼓。她好像在钟声的伴奏中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


她义无反顾的背影使我愣在那儿,诧异她竟然会独自走向未知,这不像我所知道的乖顺、柔弱、退让、害羞的素贞。


因为多看了她几眼,我这才发觉她竟然和钢琴师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黑色背心,蓝色牛仔裤。那是她昨天才在老街上买的。


雨已经停了。阳光穿过黑云,一束一束的,像舞台灯光打在广场上。


她纤瘦的身子笔直地往前走去,走向钢琴师。在浩浩荡荡的钟声中,晃动不安的人潮像海浪往两边拨开,她笔直地往钢琴师走去。


风吹起她背后的长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8: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7 编辑

我在大学当助教的那一年,素贞突然出现在研究室。


基本上,当她去读师专,我上了高中之后,我们就已经走上永不交叉的命运轨道。她去苗栗当小学老师的时候,我在台南上大学。我们没见过面,没写过信。她是个好女孩,我从来没怀疑过。小学四年级,班上来了个胖嘟嘟的转学生。当我们都围着他唱胖子胖,打麻将的时候,素贞画了张美人图,上了颜色,偷偷塞在转学生书包里。美人图上还写着几个字:欢迎新同学。


老师一手牵着那个啼哭的小胖子,一手高举着美人图作为好榜样,把我们骂个狗血喷头。


和好人我总觉得没什么话可说。我一方面嫉妒他们是天使,一方面又因为他们是天使而瞧不起他们。能够瞧不起天使,我对于自己根本不是天使的事实就不觉得是太大的缺憾。


大概从八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不是天使。


八岁那年,洗澡的时候,发现用水管冲出的水柱冲激下体,会有一种麻酥的快感上来。我开始三天两头地玩水的游戏,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


有一天正在玩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浴室门上笃笃敲了两下。我停下来,等了一会儿。


静悄悄的。


于是我再拿起水管,却又听见笃笃轻敲。那是个竹篷子搭出来的所谓浴室,从竹片缝里我依稀看见母亲的衣服。是她在叩门。


她知道我的水的游戏。


我羞耻得好几天不太和她大声说话,不敢正眼瞧她。羞耻,使我知道,我不是天使。


素贞站在我面前,有点尴尬地笑着。那张脸孔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白净,露出两个浅浅的酒涡。也是夏天,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长袖衬衫,长袖哪!胸口的扣子一个个扣上,直扣到喉咙。下面是条深蓝色的百褶裙,长过膝盖。白袜子,黑鞋子。


还是黑鞋白袜,我想起茄肉的菜市场。


你看起来好年轻。她说。


是你看起来老。我想着,却没说出口。我穿着正常的二十二岁的人该穿的正常衣服:白色的恤衫、灰蓝色的窄身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


我带她去教职员餐厅吃饭,引起不少人注目。她实在土得可以,我用眼角看她。她一步一步规矩地走着路,不会伸手去撩拨一枝低垂下来的芒果。


我像上篮球架一样地跳起来,伸手握住一粒芒果,黏黏的,还不够熟,于是放手,芒果枝又弹回去。我们走过去了,那个半青半熟的果子还在空中摇晃。


亲爱的牧师的女儿,那个在半空中悬着的果子,对你没有诱惑吗?它激不起你心中想跳起来、脱离原来轨道的冲动吗?


她客气地道谢,端庄地坐着,不时看看长裙是不是严密地盖着她并紧的双腿。吃饭时,她从皮包里掏出自备的餐纸,文雅地擦拭嘴角。吃饭之前,她已经用了桌上的餐纸擦干了她的和我的半湿的筷子。


她剪着学生式的短发,脸上没有一点脂粉。


才二十二岁,她沉重得像块举不起的灰铅。


我很快就忘了这块沉重的铅,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一年的助教生涯令我厌倦。一个眉目清楚、穿恤衫牛仔裤、二十二岁的女助教,是一瓶剪下来用水养着的鲜花。人们凑近闻它的芳香、欣赏它的艳色;肯定的是,没有人期待这瓶花会继续成长。人们所求于瓶花的,只是它此时此刻短暂的清新。


大学里不少青年才俊,所谓青年才俊,就是那些头尚未秃但已得了博士学位回来的已婚或未婚的男人们。我用我瓶花的特质和他们混着,很让一些青年才俊的太太们嫉妒。有一天下班时,和一个电子系的才俊一起走路回宿舍。才俊摘了把野花递给我,后头冷不防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拉得很长很夸张,好像话剧台词,会送花给小姐,怎么就从来不送我呢?


我们同时回头;是才俊的太太。


她已经很胖了(已经,是因为我猜想她也曾经瘦过,当她是瓶花的时候)。穿着短裤,胖腿从裤管里勉强挤出一堆肉。


她绷着脸从我们面前走过,塑胶拖鞋发出叭答叭答的声音。


我抬头看看才俊,他的眉毛向两边塌下来,笑得苦极了。


我突然觉得这游戏乏味透了。


别人所期待于我的,还有我自己所期待于我自己的,也不过是最终嫁给一个青年才俊,为他们煮饭生小孩,然后开始变胖,胖到腿肉塞不进裤管,然后在路上撞见才俊摘野花给新来的女助教。


然后绷着一张脸,叭答叭答踩着拖鞋走向冷战的夜晚。


怎么样才能躲避这样的轨迹?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8: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6 编辑

今天的大学广场上却没有音乐。一个舞台搭了起来,两边架着巨大的音箱。绿色的警车堵住了路口。两个小时之后,德国总理和法国总统要在台上出现,对年轻人鼓吹德法友谊、欧洲一家。


这两个国家在一百年中打了三次仗,你们的友谊能持续多久?女性主义者说:战争全是男人搞的,因为男人是追逐权力的动物。如果女人来主导历史,让History变成Herstory,人类历史就不会是一部战争史。


这个理论,希腊的剧作家在几千年前就说过。林语堂在中日战争时也自以为幽默地写过,让女人治国。


女性主义者实在是不堪一击的,她们掀起一大阵烟雾和嚣声,但是这个世界不会改变。如果真如她们所说,女人天性爱好和平,好,那么她们想当然耳就不会向男人宣战,以战争手段从男人手中夺权;而男人占着既有利益,自然不会不战而交出权力。


反过来说,如果女人真以战争夺得了权力,那么她们必然也会以战争去解决其他问题。


Herstory也不过是一部战争史。不过,我压根儿就不相信History有变成Herstory的可能。


穿过广场,经过街角的咖啡店,CafeRomantique。习惯地往玻璃窗里望了一下,这一望,我抽了一口凉气。


那个老太太,戴着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帽子、热情拥抱钢琴师的老妇人,就坐在那里。


她正戴上老花眼镜,准备看膝上摊开的报纸。


那天下午,她也去喝咖啡了吗?她记得素贞吗?


我冲动地走到咖啡馆门口,踌躇,又踅回来。


问有什么用呢?事情已经这么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5: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看么?没有人看么?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5: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color 于 2010-4-19 15:14 编辑

那天晚上,素贞回来得比较晚。所谓晚,也不过是十点半钟,只是通常她不会超过十点,即使是和德文班的同学去酒馆喝啤酒。


习惯了,她说,做女儿的时候,因为晚上要和爸妈一起晚祷,所以总是早早到家。做了阿铭的太太嘛,你也知道。


那个在面摊上写作业的小孩怎么会和牧师的女儿结了婚,才是我觉得最奇怪的。或许不奇怪;在台湾的婚姻市场上,陈子铭有美国的硕士学位,在台北的电脑公司上班,眼不歪嘴不斜,他配一个苗栗乡下的小学老师其实绰绰有余。从一个多月的相处之中,我逐渐摸出了素贞婚姻形态的轮廓。


牧师欣赏子铭的刻苦上进,快慰地将女儿交出去,没想到从此父女相聚就愈来愈难。子铭孝顺母亲,事事屈从母亲的意思。刚结婚时,新居就根本没有装锁,任何时刻、任何人,都可以推门而入。


上了锁,阿铭说,妈妈会觉得被我们隔离了。


新婚夜,素贞僵硬地躺在床上,全身紧张地倾听房门外的动静,就怕有人闯进来。


不过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说。


子铭是个恋家的男人,一下班就回来,到了家门口看不见妻子的摩托车,脸就沉下来。开始的时候,素贞觉得他孩子气得可爱,直到有一个晚上,他当着伴她回家的女同事的面摔了一个盘子,她才知道情况严重。于是她渐渐不再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能够推掉的会议也就尽量推掉。到后来,连下了课之后和其他老师们谈谈天、交换一下教学心得的情绪也没有了,她收拾好东西就往家里跑,一定要让回家的子铭老远就能看见她的摩托车。


当年那个背着孩子两手下面洗碗的女人,已经成为一个身体孱弱、脾气古怪的老妇人;因为受过太多的苦,她认为别人受的都不够;因为站着付出太多,现在她坐着期待收回。这个世界欠着她的债;从前,她把别人的债记在一块黑板上,现在,她把它刻在自己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人生的债据。


素贞不再有自己的朋友。


可是,她微笑着,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5: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惟有不能随心所欲地回台南探望爸爸妈妈,使素贞内心深处隐隐作痛。


黄牧师心脏病发作,讲道时一头栽下,肥胖的身体压在他翻开的《圣经》上。


爸爸半身不遂了,只能躺在床上让妈妈照顾。有一次妈妈关节炎疼得厉害,叫我回去帮忙,因为她没办法帮爸爸翻身,蒋妈又刚好不在……”


我们坐在我的阳台上。阳台很小,只够摆一张小小的圆桌、两张铁椅。这是海德堡的古区,阳台四边高低错落着古色古香的老房子。其中一栋,就是右手那栋盖着红瓦的,曾经是韦伯客居的房子。院落里有一株高过屋顶的茉莉花丛,五月里放出几千几万朵纯白的花。风把韦伯的花香吹送到我的阳台上,令人沉迷。


我们在花香里喝茶。太阳已在河边沉下,青苍的天空里――从我们的视角望出,天空只是一个不整齐的小方块――响着归鸟的叫声。


我跟阿铭说,阿铭,我要多陪妈妈几天,她情况不好,我担心……”


他怎么说?


哈!素贞摇头,他半天不说话,然后说,他需要我。然后婆婆接过话筒,说,已经嫁了的人应该知道自己家在哪里。然后就挂掉了。


素贞转身,懒洋洋地倚在栏杆上,迷离地望着逐渐暗下来的茉莉花丛,幽幽地说:


我第二天就回台北,妈妈看我整理行李;我走出家门的时候,她只说:阿贞,你不能这样下去!不能这样下去!然后眼泪就下来了。


牧师娘的眼泪我是见过的。别班的一个孩子在海港里的浮木上跳来跳去;两片浮木游开,他滑了下去;浮木又漂着合拢起来,孩子就再也爬不上来。


孩子的尸体用草席包着,看得出肚子的部分鼓得很高。因为是个常跟妈妈上教堂的孩子,所以牧师娘先被找来了,孩子的父母在比较远的盐田里做工。


牧师娘跪在草席边,手抚摸孩子的脸,低着头,不出声地落泪。因为不出声,所以肃穆的泪脸给了我特别深刻的印象。


最后一次见到她,大概是我准备大学联考的时候。一大早,她撑着伞上市场,瞥见在站牌下等交通车的、穿着白衣黑裙子的我。她特别走过来,问爸爸妈妈最近怎么样了,问联考填什么志愿。


外文系,我说,可是我真想读的是新闻系。


她疑问似的看着我。


可是爸爸说,女记者抛头露面,不分场合,和妓女没什么两样。不准填。


牧师娘把阳伞收起来,搁进菜篮,拍拍我肩膀,说:


别担心,当女记者其实很好。我跟你爸爸说说看。


她后来说了没有,我不复记得。可是对着她的背影,我当时就想说:没用的!我爸不会听女人的话!


何况她又是个基督徒,不拜祖先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5: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呢,上了外文系。主修英文,副修德文。


所以后来和米夏会到德国,也是理所当然的吧?!写信回家禀报父亲大人想和米夏结婚的事时,父亲十万火急地来了封信,里面列着可以结婚的人种排名:


第一优先,中国人。理由不必解释。


其次,美籍华人。虽属外籍,但终具中国血统。


其次,美国人(白人)


其次,东南亚华人。


其次,欧洲人。


黑人与日本人不在考虑之列。切记切记!


米夏是等而下之的欧洲人,但父亲后来还是高高兴兴地接纳了他。我想父亲私底下大大松了口气,至少他的女婿不是该千刀万剐的日本鬼子,也不是都有狐臭像猩猩的黑人。(爸爸说,他二十几岁才第一次见到黑人,和一个中国女人一起,在南京。他很怀疑黑人和中国女人会生小孩,不是吗?)


德国人他只知道一个希特勒(虽然希特勒是奥地利人);希特勒可是有魄力的领袖。你看他怎么整顿交通:第一天,他宣布,凡是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全部枪毙;他枪毙了好多人。第二天,他宣布,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全部枪毙;他又枪毙了好多人。


从第三天起,德国马路上就不再有任何交通事故。


正在给弟弟补着裤子的妈妈突然抬起头来,说:好可怜哪!


爸爸瞪她一眼,不屑地:妇人之仁,何以治国!


他戴上军帽,威武地走了出去。


没有几分钟,他却又哐啷一声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个活的东西。


路上捡到的,爸爸说,有点孩子似的兴奋。晚上煮了吃。


鳖!妈妈说,是只鳖!你肯吃吗?


她笑着。


爸爸整了整脸色,不置可否,还是雄纠纠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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