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美术
二:应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应届生。
2.在职老师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内,普通话流利、标准
4.户口不限。
三:招聘原则和方式
1.我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严格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人才。
2.对初审合格者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和试教。
3.经试用考核合格者,择优办理录用手续。
4.在职教师经我校考核合格后,须参加深圳市统一招考。
四: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1.有意应聘者,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本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最高学历(含本科学历)、专业资格证书、计划生育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免冠一寸近照1张,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寄到我校认识办公室。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春田路2号深圳市高级中学人事办。
邮编:518040(建议用特快)
3.请直接送个人资料的人员,请将资料交往我校本部的门卫处即可。
联系电话:0755-83939923 83948600
联系人:刘老师
4.具体详情,请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深圳人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