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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NU版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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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 22: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在华师大BBS版主条例【0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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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版主申请条件
  a.对所申请版块内容有较高的兴趣
  b.有相对较长的在线时间,可以管理和维护自己的版块(有相关经验优先)
  c.有一定的责任心和热情,有能力在自己的版块组织相关的活动

2、 版主申请程序
  a.在“论坛办公”提交申请,主题选择“版主申请”,帖子里注明相应版块
      b.所有新进版主或1个月试用期,期满表现良好即可转正(针对071010以后新进的版主均有效)

3、 版主任免
  a.未声明原因而长时间没有维护自己版块
  b.未能及时维护自己版块,造成混乱或是不良影响
  c.有大量网友投诉且事实确凿
  d.由于个人原因,要求辞退版主职位的

4、 版主权利和义务
  a.版主有权也有义务删除自己版块的不良贴子(色情,不明文谩骂等)
  b.版主有权将自己的版块内的帖子置顶等操作
  c.版主有权在自己的版块组织各种有益活动
  d.版主有义务积极引导自己版块的网友进行讨论和参与活动,培养讨论的气氛
  e.版主有义务在网友有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给予解答和帮助
  f.版主有义务组织自己版内的活动
      g.版主有义务充实论坛内容(特别是新建的版块,应尽快充实起来)
   
5、 版主待遇
  a.版主要发布活动信息,可以申请全局置顶推荐(依活动性质)
      b.收益分成.如果有相应广告商在版块做广告(本版置顶),版主获得相应分成.
      (本站绝不接受不友好的广告形式,也绝对不会接大量的广告,只做预先声明.)
      c.各种优惠活动和站内功能的优先享用权利.
     
====================================
版主条例不是要很约束大家,其实做到对得起自己和其他会员也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形式上要有一个基本的准则,大家都有自己的个性,也要体现自己的个性
所以并不希望这个条例对你构成约束,开心做好自己的工作即为做好。
发表于 2007-5-6 0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去持....SF,....
发表于 2007-5-16 1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7-8-24 10: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原来斑竹就是要做这些事啊,呵呵。。。。
发表于 2007-8-24 1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支持
发表于 2007-8-29 20: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当版主。。。。。
发表于 2007-11-3 21: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发表于 2007-11-9 16: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
回家好好写个申请,恩
发表于 2007-11-18 02: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温习一遍......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12-4 14: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2-17 1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啦!~嘿嘿~
发表于 2008-2-17 19: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温习~~~
发表于 2008-5-3 21: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看成2008年5月2日了。。。。。。
发表于 2008-5-24 21: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斑竹问一个问题

你好,我新来的,请问我怎么开一个棒球队的子版块?我想尽快开出来.谢谢.
发表于 2008-5-24 2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的帖子

“学生组织”内有棒球社
发表于 2008-5-24 23: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斑竹

谢谢~~
发表于 2008-7-27 19: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8-11 21: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8-8-11 21: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学就保证不了在线时间了,所以安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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